栏目: 青春期性教育   作者:佚名   热度:

  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个别同学不知深浅涉足淫秽物品后,如陷入泥潭,不可自拔,整日精神萎靡,心精不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中华人同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大中专学生对于淫秽物品,要坚决做到不看、不传,更不能走私、制作和贩卖。要洁身自爱,读好书,结好友,参加有益的、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做一个“四有”新人。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上一篇:如何防性骚扰或性侵害

    下一篇:为女学生防性骚扰提个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