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李白一生曾结过四次婚,这在魏颢的《李翰林集序》中早有记载。魏颢一名魏万,天宝十三年与李白同在金陵一带漫游,临别时李白将诗稿托其编集,《序》即为集编成而撰。此后,李、魏再未相逢,故可知《李翰林集》中所述李白的四次结婚,均在天宝十三年前。《序》云: 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 尽管魏《序》对李白天宝十三年前的四次婚姻概况进行了记载,但却未能就其结婚的时间、地点等问题作具体交待。本文旨在对其作具体勾勒,于全面研究李白不无参考价值。
一 李白与许氏的结婚,为他婚姻史上的第一次天作之合。对此,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曾有云: 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 文中的“许相公”为许圉师,高宗时曾为宰相,所谓“见招”即指李白上门为婿,也就是人赘许家。李白是文的作年,研究者均认为写于开元十八年,以此上溯“至移三霜”即三年,知李白与许氏结婚的时间在开元十五年秋。对于这一结婚时间,目前学术界均无疑义。但若将此与《上安州裴长史书》中的另一段文字所载比观,则知开元十五年说是颇值怀疑的。其云:
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
李白与吴指南“同游于楚”,事在他出川后的开元十三年春,文中的“炎月伏尸”,表明吴指南乃死在这年的夏六月间。之后,李白就“便之金陵”。李白既在开元十五年秋已与许氏结婚,且“至移”安陆“三霜”,那么,他移葬吴指南就必在此之前,而这段时间只有两年,与“数年”之说不合,此为其一。若李白移葬吴指南在与许氏结婚的“至移三霜”期间,届时固可以“数年”指之,然又与“遂丐贷营葬”不符。所以,据此两点可知,李白与许氏结婚的时间不是开元十五年秋,而应是开元十六年秋。由开元十六年秋逆数至开元十三年夏,其间凡四个年头三整年,正可以“数年”称之。而只有在这三年的时间,李白才能完成他“南游苍梧”、“东涉溟海”、“远客汝海”这样三次大的远游活动。而由开元十六年秋至开元十八年秋,其间亦正好经历了三个秋天,故李白才说“至移三霜”。 许民卒于何年?魏《序》没有明载,只是以“女既嫁而卒”略涉及之。对于这五个字的含意,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是指“李白的女儿嫁了后许氏不久就死了”,一种认为与许氏无涉,只是说“女儿嫁后不久便死了”。持前一种意见者可以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为代表,后一种意见则为李从军《李白考异录》所首倡。按当以后说为是。这是因为,李白的女儿平阳出嫁乃在天宝十年前后,若斯时为许氏卒年,则就与魏《序》所载“合于刘,刘诀”的时间极为矛盾。所以,要较为准确地解决许氏的卒年问题,须与“又合于刘”的时间联系起来考察。
二 刘氏的身份,魏《序》没有记载,应从李白的诗文中去寻找答案。按李白在天宝元年秋奉诏入京时,曾写有《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云 :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嘻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扬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诗题点明“南陵”,而诗中又有“儿女嘻笑牵人衣”的描写,则李白写这诗时已移家安徽南陵即可论断。“会稽愚妇轻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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