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求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去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坐牢就失去贞操:揭露古代凌辱女囚潜规则
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官方亲休邻里若有因大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捕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
·上一篇文章:还原史上最早的性奴交易全过程 全裸器官展示以求好价钱
·下一篇文章:最早的妓女:齐桓公用女俘来满足本国男人性欲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gushigu.cn/news/msgushi/143181757386EGEC0A0K37I74I8G3C1.htm
【相关内容】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吴钩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