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也没办法如愿嫁给张齐贤。她还被罚款铜八斤,并且赎回薛氏旧宅的钱就是用她埋藏的那些金贝,可谓“赔了丈夫又折金”。不知道柴氏究竟还有别的什么优点打动了两位宰相,但很显然,他们争着娶她,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有钱。理学家程颐就毫不客气地说,两位宰相争娶一妻,无非“为其有十万囊橐故也”。
说明:这位寡妇柴氏究竟多有钱呢?从延伸阅读文章中考证可知:熙宁五年(1072年),出卖京师(汴梁,今开封)等地官方淤田(经过灌淤改造的良田),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开封房屋租赁比之相当贵,超过外郡,天禧元年店宅务租赁价为每间每天平均164文,每月4贯491文。以上以土地价和房屋租赁为参照物,可知仅柴氏埋藏的2万贯“私房钱”就足以购买6666亩良田了。
延伸阅读:宋代物价考察 作者:程民生 原载《漆侠先生纪念文集》
有商品就有价格。商品在市场上交易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反映着供需关系状况,可视为社会经济的晴雨表。研究宋代物价,有利于了解宋代商品化程度,商品生产和消费状况,有利于了解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以及不同阶层的家庭生活水平。由于过去的研究偏重于客观考察①,本文则侧重于考证具体商品的具体价格,也为其他断代史研究提供了物价对比的参照。
物价有着明显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特征,同一商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差距很大,必须根据史料对此予以正确的反映。同时也要排除极端情况的干扰,例如战争、灾荒等特殊时期和个别特殊地点的某些物价,就不具备普遍的意义。宋代商品几乎无所不包,难以一一列举,只能就主要商品和劳动力价格做一考察。宋人混用的贯、千、缗等量词,本文在论述中统一为贯。
一、土地
宋代所有商品中,土地恐怕是最主要的大宗商品。受自然条件限制,土地的肥沃与否,水利设施及地理位置的便利与否,直接决定着其价格。同时,当地人口密度、阶级关系等社会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
北方地区土地价格史料不多。京西路巩县因建造永定陵占地48顷,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估价钱70万即700贯,每亩平均388文。熙宁五年(1072年),出卖京师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为两等4级: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第二等的花淤地每亩2贯500文至2贯。淤田是经过灌淤改造的良田,此价可视为当地良田之价。河东绛州正平县的南董村,每亩地价原值2至3贯,经过熙宁时的灌淤改良,增产4倍,地价也一跃增长3倍,每亩达到6至9贯。这是目前知道的北方地价确切数字中的最高价。治平末年,陕西中上等良田每亩不超过2贯。同州沙苑拥有官牧地9000顷,其中良田约6000顷,大观元年(1107年),“以今陕西土田中价计之,每顷可值五百余贯。”每亩5贯余,比治平年间地价大大提高。至于偏远地区,土旷人稀,地价十分低廉。如宋神宗时陕西庆州沿边土地,“一顷才十贯余,宜其不好。”每亩仅值100余文。边远地区除了地理位置不佳、土质贫瘠等因素外,还应考虑到当地的生产方式不同。陕西沿边土地多为少数民族所有,而“蕃部贱土贵货。”地价低贱,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可与内地相提并论。
湖北地价有南宋营田的资料。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湖北路安抚使曾逮言“营田不可出卖,利害尤明。盖一顷岁入谷八十余硕,若出卖价钱止五十缗。”每亩平均500文。营田多属无主荒田或抛荒田,土质自然不如农家多年垦种的私田。但湖北路“农作稍惰,多旷土”,其他地价也不会太高。此价可视为中下等土地价格。
江南东西两路,“除平野上腴之外,水田多潦,山田多旱,亩直不过一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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