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学院  作者:佚名

    浙江:全省不搞“一刀切”

    3月17日,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低风险地区社会公众口罩使用指南》。其中就包括了6种非必需佩戴口罩的情形:

    1.个人独处、开车时。

    2.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

    3.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

    4.居家时家庭成员中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且健康码均为绿码。

    5.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且健康码均为绿码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特殊行业、岗位除外)。

    6.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且健康码均为绿码的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3月21日,杭州发布疫情防控通告,在取消一些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测体温、亮健康码等管控措施的同时,列出了几类可不戴口罩的场所:

    1.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户外场所,无人员聚集;

    2.骑自行车、电动车,在空旷处行走、散步、锻炼;

    3.无境外人员接触史的单位同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办公、小范围会议;

    4.非群体性室内体育运动等。

    3月30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建武在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空气流通的室外景区,只要不集聚,游客可以摘掉口罩。

    4月7日下午,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以下4种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1.普通办公、居家;

    2.在公园、绿地等散步;

    3.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

    4.在保持教室适当通风的情况下,总体说来,学生上课时可以不用戴口罩。

    与此同时,不少专家叮嘱,虽然城市功能逐渐恢复,但现阶段还需发挥群防群控、全民参与的抗疫作用。3月24日,据新华社报道,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浙大一院感病科主任盛吉芳说,从传染病的角度考量,公众应养成戴口罩的好习惯。“流感季节,传染病高发期,人员密集场所和室内密闭空间,都还是建议戴口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身心抵抗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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